现在除了打工人外
灵活就业人员们也纷纷都自己参保
社保是我们生活的一大保障
但如果离职后社保断缴了
可能会影响你在厦门的生活哦
1►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
按“在厦稳定就业”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本市无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申请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受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户籍的人数以及年限的限制,但在申请前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满60个月且申购时仍在保,发生中断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申请人单身需年满30周岁。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15分。
其中务工社保积分满分58分,包含以下分数项目: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积4分,本项满分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计算积分,本项满分10分。
注:
社保计算规则读取的是家长缴交的“养老保险”年限。如果社保之前中断了,中断之前的和中断之后的都可以算分。
3►厦门落户
多种落户厦门的方法都对在厦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有要求,如:
✅外来人员落户:
在厦门市外来人员落户事项中,申请条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市有效居住证(暂住证),且持有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期间间断累计不超过90天)、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技能落户:
在厦门市技能人才事项中,申请条件要求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中级工,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高级工及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在厦门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厦门市。
4►厦门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符合厦门新引进的人才生活补贴条件且仍在申请期限内的,博士每人可领5万元、硕士每人可领3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可领2万元、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可领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该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厦门户口;
2.引进时已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并已办理入厦人事关系;
4.申请时自引进之日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5►外地户籍在厦购房资格
在厦无房的外地户籍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限购一套住房:
1.在厦门市实际工作和生活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和个人可在岛外限购1套自住商品房。
2.在厦门市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岛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房。
3.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厦门市内购买一套。
6►影响医疗和生育的报销
1、社保有断缴,还会影响医疗和生育的报销。2020年1月起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统一归集到医疗保险,不再单设生育保险。其中生育保险是由单位缴纳,个人还不能缴纳。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只能使用个人账户,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3、医保中断还会影响连续参保时间计算: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的标准,是根据其医疗费用发生时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确定的,连续参保时间不同,统筹上限不一样:
4、中断缴费3个月内续保并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且次月缴费到账的,视为连续,补缴的月份计入连续缴费时间,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保规定予以支付。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及以上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也不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重新参保的,连续参保月数要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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