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县级政府领导中,除了县长外,还有很多副县长,其中,我们会经常听到一个带“常务”二字的副县长,很多人感觉常务副县长很神秘,对其含义也不明白。最近,发布了很多有关县级领导干部有关方面的知识,很受网友欢迎,这几天后台网友也问到,关于常务副县长职务,职责,权利的问题,昨日,跟一位退休县委书记闲聊中,专门就此事进行了赐教,今日把主要内容分享给大家,供参考学习。

常务含义

老书记说道,常务二字,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日常事务,常务副县长,就是指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只出现在政府部门任职,县委叫专职副书记,叫法不一样,但是级别一样。

负责工作

常务副县长工作职责是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的都是重要部门和宏观经济部门,比如县政府办、征管办、财政、税务、金融、人事、编制、审计、监察、信访、政府采购等工作。

主要权利

常务副县长一般为副处级干部(有空降干部,可能为正处级),在政府部门是第一副职,常务副县长即为第一副县长,在政府排名是第二位,也就是二把手,在红头文件任命中,都会提到,某某任常务副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事务,按照组织条例规定,在县长空缺或者离开期间代行县长职权,其他副县长都得配合,所以常务副县长要比一般副县长高半格,从其分管上,都是核心部门,其他副县长管的他会管,不管的他还管,在协调处理一些事项时,副县长都会叫上常务副县长,利于工作开展,就是这个道理,因此相应权利上也较大。

常务副县长分管的工作比较全面,也比较重要,而一般的副县长只是负责2到3个部门,从某种意义上说,常务副县长离县长位子最近,半步之遥,实际就是为未来任县长做铺垫,他要比其他副县长有优势,这也是组织优先考虑的县长人选,未来发展有无限可能。

从党内排名来看,常务副县长一般是县委常委,对于全县的人事和发展重大事项都有发言权和投票权,而普通副县长不是县委常委,对于全县的重大事项没有表决权。这一点上,各个乡镇及县直机关负责人还是比较忌惮的,任何时候都是毕恭毕敬的,不敢怠慢,常务副县长不一定有绝对权力提拔一个人,但他看不上的人或者跟自己过不去的人 ,绝对可以让你处处受制,坏你的事,甚至借某些机会建议免去你的职务。书记县长固然权力大,但是在集体决策前也得听听班子成员的意见,否则有些事情就不好开展。从这方面就体现出常委的价值了,而副县长没有这个权限。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管身居何职,权力多大,永远不能忘记初心,有权就有责,把权力用在干事创业中,发挥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初心,如果背离初心,背对组织,大搞权钱交易,为自己谋福利,我想,这样的官员本身就是祸害,迟早会出事,迟早会被踢出组织,不信,你就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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