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牵动着所有人的心,父母辛苦将孩子培养出来,都希望孩子能够顺利就业,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养活自己,实现个人的理想和价值。

学校和社会也普遍期待企业能够提高站位,积极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岗位和支持,尤其是国企,更应该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

遗憾的是,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还是遇到了很多尴尬,错失了宝贵的就业时机,值得毕业生、学校和企业去深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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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量毕业生在网络爆料,称自己突然收到了企业的解约通知,而此前他们都已经和该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原计划等着7月份入职,没想到临近毕业遭到解约,这让他们无法接受。

涉事的企业是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从事新能源产业的国企,在全国多个城市建有公司,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在每年的高校校招中也表现活跃,积极招揽人才,最终签约的也都是优秀的大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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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称她们在2022年10月底、11月初就陆续和该企业初签了就业意向,中途也都签署了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

5月中旬他们还打电话和企业人事确认7月份能否正常入职,得到的回复是肯定的,随后还对入职的细节进行了沟通,没想到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突然解散了校招工作群,这让毕业生们都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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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招群解散后,毕业生们陆续都收到了该企业人事发来的解约通知,理由都是“岗位变更”,公司不再需要招聘的这个部门,但会按照合同赔偿毕业生3000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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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对此感到不满,从校招初签到解约已经等待了7个月,中途错了秋招、春招,甚至还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如今临近毕业却提出了解约,这让大家怎么去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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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毕业生表示,企业的做法虽然合法合规,也没有违反就业协议,但作为一家国企这样做很不道德。

而且该企业给的理由太牵强,业务变更难道是临时性的决定吗?让毕业生硬等了7个月,这也太儿戏了,如果提前一两个月,大家可能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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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国企的解约,毕业生们虽然很愤怒,但也是无可奈何,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希望多争取一点赔偿,3000元太少,争取一个月的工资或许能帮助大家过渡一下,以便更好地去找新的工作。

笔者观点:

客观地说,这家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是有瑕疵的,对于解约的原因很多人并不认可,有人认为“业务变更”只是企业的说辞,真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但从毕业生三方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来说,企业违约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提出索赔是正当的诉求,具体赔偿金额一方面需要依据约定,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再次协商,依据实际产生的损失确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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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强调的是,应届毕业生的情况非常特殊,很多毕业生在签三方协议后都等着进入知名国企,很少有人会做两手准备,通过这件事也再次提醒了毕业生一些问题:

毕业生在校招中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后,应该充分沟通,尽量提前入职,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另外一方面也防止出现解约风险。

另外,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后,还是要积极做好多手准备,对于有意向的岗位可以积极参与面试等工作,这不是诚信缺失的表现,而是避免就业风险,提前应对可能的毁约。

当然,毕业生在确定签约前还要多方了解相关企业过去的毁约情况,不太靠谱的企业要谨慎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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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不易,企业应该提前规划业务方向,不要为了撑门面,在业务还没有开展就提前招人,美其名曰承担社会责任,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最终却耽误了大学生就业,长此以往,对企业的声誉也是一种损失。

最后我想说的是,学校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应该有所作为,在追求就业率的同时,也要努力维护学生利益,对于那些始乱终弃,大规模解约毕业生的企业要一律拉入黑名单,帮助毕业生规避就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