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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的多错的多……目前仍有部分干部存在这些消极思想,导致庸政、懒政,基层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究其原因,一方面,与一些干部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缺乏有关系,另一方面,与干部的澄清保护机制也有关系。

毋庸置疑,信访举报一直是发现案件的主渠道,在揭露腐败、提供案件线索乃至查清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恶意举报、不实举报时有发生,不仅损害党员干部声誉、挫伤干事创业积极性,也背离了信访举报初衷,恶化了地方政治生态。只有为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才能更好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近日,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压实承办责任、厘清流程职能、注重权利保护,给敢于担当的干部以旗帜鲜明的支持、鼓励和保护,也给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者以强有力的震慑,有力树立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履职、敢于担当的干事创业活力。

澄清正名要为干事者撑腰、为无辜者护航。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进行创新摸索过程中,很有可能会触及到部分人的利益,诬告、诽谤等情况便时有发生,这就要求相关单位对于各种举报、投诉等要进行客观公正地处理和调查。对于干部存在的一些无意过失和失误,给予一定的宽容和理解。对于部分干部受到诬告、陷害的情况,要及时给予澄清,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

澄清正名也要坚决打击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让造谣生事者无法兴风作浪。恶意举报一张嘴,澄清正名却要跑断腿。不实举报扰乱视听,不仅影响党员干部的声誉,也大量浪费行政资源。经调查确属诬告陷害的,应视情节轻重,对行为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还应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狠刹歪风邪气。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对诬告陷害者,我们要敢于亮剑,对能担当真干事的干部,我们也要撑腰鼓劲,提振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全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