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23日,天长法院“执行110”快速出击,将长期在外躲避的被执行人周某控制、拘传至院。周某当场履行10.6万元货款,成功结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情回顾

周某因经营需要向申请人常州市某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纺织公司)赊购毛绒产品,截止2018年1月,经周某确认,尚欠货款18.9万元货款,经催要,周某在支付3万元后对剩余尾款拒不给付。纺织公司将其诉至法院,经该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期间,周某陆续还款5.3万元,又再无下文,纺织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执行法官依法向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周某既不主动报告财产,也不履行,因常年以跑运输送货为营生,还玩起了“失踪”。该院依法对周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天,天长法院执行“110”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刚跑完运输回家”。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一举将正在家中休息的周某拘传至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对周某逃避、拖延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并向周某释明如若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经过释法劝说,周某终于认识到违反法律的严重后果,对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表示后悔,当场筹得全部货款10.6万元,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