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城区初一新生排摸人数,按照“人户结合、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现将2023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各公办初中学校户籍生学区划片范围予以公布。

象山县丹城中学

①天安路以东,象山港路以南,巨鹰路以西,丹阳路以北范围;

②天安路以东,丹阳路以南范围;

③城郊村:陆家、城新(夏家、高俞)、大碶头、东环(邱家、河西)、河东、后洋、桥头林、桥头胡、蒋家、西林、上余(上余、李家)、下余(下余、东塘、门前涂)、赤坎、寨梅(寨里、梅岙)。

象山县丹山书院(暂名)

①象山港路以北,新华路及延伸段以西范围;

②新华路及延伸段以东,育才路及延伸段以西,靖南大街以北范围;

③育才路及延伸段以东,东谷路以西,塔山路以北范围。

象山县实验中学

①象山港路以南,天安路以西范围;

②城郊村:杨家、上吴、小厅、南沙、樟树下、上街头、菱河头、小河头、横墙弄、六升、横塘欧、仇家山(仇家山、周建、里新)、西港、新碶头(新碶头、虞家、下蒋家)、九顷(九顷、下前山、巴龙头、冷水潭)、三岔路、杨蓬岙、洋心、韩家、董何碶(何家、胡家碶、山头董)、白石、珠水溪、路下林、白鹤社区(南仓、黄家塔、潘家桥)。

象山县文峰学校

①育才路以东,塔山路以南,万象路以西,靖南大街以北范围;

②新华路以东,靖南大街以南,万象路以西,象山港路以北范围;

③城郊村:下半河、兴盛(中家河、上半河、赵岙)。

象山县塔山中学

①东谷路以东,塔山路以北范围;

②万象路以东,塔山路以南,象山港路以北范围;

③巨鹰路以东,象山港路以南,丹阳路以北范围;

④城郊村:梅溪(梅溪、姚家山)、后山(后山、袁家)、岙里、田洋里。

其它事项

1.本通告仅针对就读城区初中公办学校的户籍生(即2023年6月1日前落户在丹东或丹西街道的适龄少年)。

2.当学区户籍生人数超过该学区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适龄少年的户籍类别及申报或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其中城郊村村民视同户籍生中的“一表生”,同类情况按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超出学额部分将统筹分流至其他中心城区学校。

3.以住宅房产等条件报名的进城就读新生不完全遵照以上学区范围安排,视各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其中监护人仅持有丹城二小区域房产的毕业生按划片方案安排到丹山书院(暂名)。同类情况按房产证登记日期先后顺序安排。

4.2021年3月31日前户籍在丹城二小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安排丹城中学,在该日期之后落户该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将遵照本划片范围执行。

5.户籍挂靠在中心城区单位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学区生,视中心城区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6.城区小学毕业但当前已无户无房的,视中心城区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7.丹东、丹西街道户籍的插班生安排,视中心城区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8.学籍注册之前,所有审核通过后的适龄少年不得更改户籍或监护人房产信息。

9.“学位限制”政策已于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房产证办证日期或落户时间在2020年6月1日之后的将被限制学位,原则上一户房产三年内只享受一个初中学位(同一家庭户孩子除外)。如果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片区学校同一学段就读的,则顺序同类排后。

10.人才子女入学根据《进一步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象教〔2022〕3号)文件执行;“多孩”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新生安排将根据《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象教〔2023〕17 号)文件执行。

11.丹城二中于2023年秋季停招,其原学区整体与外国语学校的学区合并,并作为丹山书院(暂名)学区。

12.大目湾实验学校已转为公办运行,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23〕95号)文件精神,大目湾区域探索试行大学区制,新生可以在大目湾实验学校与新城学校之间根据意向选择就读。

13.综合考虑我县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开发、棚户区改造、教育规划调整等因素,城区初中公办学校户籍生学区范围将根据今后形势变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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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教育局

一审:应霞艳

二审:方子龙

三审:赵菊香

 2023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初中户籍生学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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