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程焕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根据通知,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385万元,其中,拟发放劳务报酬1504.7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4.3%。
此次重点安排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受益对象为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重点建设领域包括《贵州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已明确的农业产业基础设施、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配套基础设施、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四大类建设领域。以工代赈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本批次资金量较小,此次安排资金充分考虑其他年度项目实施效果、日常工作调度等绩效因素,按照集中资金、突出重点、串线成面的原则予以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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