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交通事故中
不戴头盔的致死率
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到底有多“亏”
5月16日13时许
金华交警直属三大队接到报警称
在二环西路与330国道交叉口
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有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
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王宇飞
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当事人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
现场只剩下
两辆不同程度受损的车辆和满地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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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 当天12时56分许
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妻子何某一同出行
沿二环西路西侧非机动车道
由北向南行驶至330国道交叉路口时
正好遇到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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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徐某看到红灯进入倒数计时后
并没有等待绿灯亮起
而是直接闯红灯进入路口
结果与一辆自南往北行驶的
二轮摩托车发生了碰撞
猛烈的撞击导致三人均从车上摔倒
并在地滑行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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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
在该起事故中
由于双方驾驶员都佩戴了安全头盔
所以仅是皮肤表面擦伤并不严重
而电动自行车乘坐人何某
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
头部着地 造成脑部出血 伤势较重
目前何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发生事故时
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
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防止85%的头部受伤
另外
驾驶电动车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
来源作者:金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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