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庆元县水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增加强大助力。5月19日凌晨,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积极响应浙江省渔业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禁渔期执法“零点”行动。

当天,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兵分三路,对县域内重点河流水域展开蹲点、巡查。

据了解,从3月1日起,庆元县的主要河流就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禁渔范围为庆元县行政区域的水域。

根据渔业法第30条规定,在禁渔期进行非法捕捞将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内陆水域则会具体根据情节来进行罚款,如果涉及刑事处罚将会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自禁渔期启动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也同步启动,开展禁渔期、禁渔区法规政策宣传,严厉打击各类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处理禁渔期非法捕捞2起,非法电捕鱼2起,处置违规垂钓30余人次。接下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还将持续开展禁渔期执法管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心全意为庆元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文明保驾护航。

(来源:庆元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