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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泰兴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分析当前泰兴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动员泰兴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迎难而上,切实提升泰兴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水平。市长刘文荣、副市长孙天民出席。

就进一步规范农户建房用地行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刘文荣强调,对拟建房屋,要从严抓好审批。要切实担好属地责任和审批职责,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刚性执行用地标准,严格对照控规要求,对所有申请建房户,严格批前审查。市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业务督导,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对在建房屋,要加强全程监督。要按照《意见》明确的“常态巡查”“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等机制要求,抓紧组建从“村级”到“镇级”到“市级”的三级监管队伍。要坚持即查即纠、立查立处,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纠正处置。对既有违建,要科学稳妥处置。要全面开展一轮农村既有房屋排查,坚持积极稳妥、科学公正、平稳有序的原则,持续加大攻坚力度,综合运用政策疏导、盘活利用等方式,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处置到位,确保做到减存量、“零”增量。

孙天民主持会议,并作详实部署和具体安排。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解读了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意见。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三年多来,泰兴市坚持规范审批、有偿使用“双管齐下”,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7个乡镇(街道)全部正常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工作,60个村、2个乡镇试点农村宅基地超面积有偿使用,探索总结了一些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新路径、新方法。

今年,泰兴市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意见》,将聚焦审批、监管、执法等环节,系统谋划、精准发力,有效规范农房建设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合法居住权益。

(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