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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诸暨进入禁渔期!

截至目前

共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20余人

行政处罚20余人!

电鱼被发现

村民们留下工具,当场逃逸

5月7日晚,诸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诸暨市公安局开展“亮剑2023”渔政执法行动,在浬浦镇盘山村附近渠道发现有人在电捕水产品,执法人员随即靠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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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要求当事人韩某某等人接受询问。韩某某等人当场逃逸,现场查获电捕鱼工具1套、渔获物203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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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韩某某向诸暨市农业农村局投案自首,并对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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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日,诸暨市公安局对该案件立案调查。

据了解,自3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行禁渔期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和市公安局食药环知森侦查大队共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20余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行政处罚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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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诸暨这些地方禁止捕鱼

再次提醒大家, 从3月1日起,诸暨部分水域已经实行 禁渔期 管理制度。今年诸暨的 禁渔期区域以及时间如下:

1.浦 阳江诸暨段、壶源江(壶源溪)诸暨段、开化江 ,禁渔时间为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2.诸暨市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溇浜等) ,禁渔时间为 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

除此之外,此次禁止作业类型为 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据了解,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 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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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诸暨西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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