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身不正,何以训人!其身不直,何以罚人!

近日发现一个上海静安区法院案例挺有意思的,判决结果引起网民争议,有人支持有人认为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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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岁的郑大爷,精神抖擞,还跟年轻人一样风风火火。事发当天他骑着电动车去商场购物,和往常一样,买完东西就骑着电动车踩过一小段人行道,走上非机动车车道。

万万没想到,刚在人行道上骑行十米左右,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天降神兵,交警不期而至,拦住了他,说他在人行道上骑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随即向他开了一张50元的罚单。

郑大爷一百个不情愿一万个不解,商场门口出来就是人行道,难不成要他飞过去不成?他认为是道路设置有毛病,他没办法不违章。

交警听完郑大爷的愤怒质问后,并没有一起愤怒,而是耐心的跟他解释,这种情况是不需要飞过去的,正确的做法是推着通过人行道,否则骑车迅速穿过挺容易撞到行走的人,造成交通事故。

郑大爷是通情达理的人,道理掰扯明白了,话说到位了,他还是讲道理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打算认罚!虽然还带着一点怒气。

口袋里摸出50块钱递给交警,没想到的是交警拒绝了他的钱,不是不要罚款了而是他不要现金,要郑大爷手机支付。火,蹭的一下就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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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用的老人机没法支付,而且他根本就不懂手机支付。用了一辈子的现金,如今不好使了,没人要了,让他异常恼火。

郑大爷认为他这是欺负人,歧视老人,于是就吵了起来!引来了不少吃瓜群众。

情绪波动之下,郑大爷目光所及之处皆是锋芒,突然眼前一亮,不远处停放得警车不偏不倚的压在道路横线上,绝对是违章停放,好家伙,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还有啥脸面执法啊。

面对郑大爷的发现与质问,交警从容不迫的丢下一句缴罚分离,让大爷去银行缴罚款去,然后就走了。

郑大爷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老人嘛!一生堂堂正正没犯过啥错,被交警处罚在他眼里那就是天大的事。传出去好名不好听的,怎么也算人生的一个污点。所以他不认罚,向上级交警部门提起了行政复议。

可是望穿秋水的等了一个多月后,行政复议的结果是维持处罚不变。

这让郑大爷接受不了,认为朗朗乾坤,自有说理的地方。于是一纸诉状将交警部门告上了法庭。

郑大爷理直气壮的提出来几点自己的诉求看法,他认为交警对他的处罚认定错误,这个道路设置有问题,出来后无法规避人行道,而且当时路上没有人,他只走了10米左右,没造成任何后果。

轻微的违法后果,理论上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教育即可。

另外交警自己违章停车还来执法属于程序违法

歧视老人不收现金,是违法行为,不但违反货币法而且涉嫌歧视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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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积极应诉丝毫没有大意,拿出了事发时的录像证明了郑大爷在人行道上违章的事实,也说明了大爷不是必须扫码支付,也可以去银行缴罚款。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交警做出的行政处罚没问题,合情合理有法可依。

至于交警自己违章停车,拒收现金,态度不好等问题与郑大爷违章被罚没有天然的联系,属于另案,不影响本案的处罚决定。

最终宣判郑大爷败诉,维持交警的处罚决定。

错了就是错了,都是成年人,不要牵强附会的找各种理由来开脱,支持法院的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