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人,性早熟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了,尤其是女孩子,很多人在十几岁的时候,几乎什么都懂了。

在新疆有一个女孩,13岁时就开始所谓的“恋爱”了,后来甚至不小心还怀孕了。

女孩的母亲得知后,一气之下将男子告上了法庭

最终,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

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大家好,这里是《说案件》,闲来无事,就来和大家说一说这个新疆13岁女孩的案件。

时间:2021年——地点:新疆

事件中的主人公名叫小丽(化名),案发时只有13岁。

虽然只有13岁,但因为早熟问题,几乎什么事情都懂了。

上初中后,母亲给她买了一个手机,本来是想让她通过手机来学习,结果没想到的是,她竟然偷偷用手机玩游戏,甚至还和陌生男子聊天。

2021年12月,小丽通过网络的方式,认识了张某(化名)。

张某很早就辍学出身社会了,是一个小混混,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两人一开始就通过线上聊天,并且也相互看了照片,又因为两人是同一地方的人,后面就发展成了线下见面。

没想到的是,这一见面两人就谈起了所谓的“恋爱”。

正因为这场“恋爱”,小丽的成绩一落千丈,作为母亲,也发现了小丽的一些异常,但还是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

小丽和张某就这样交往了3个月,期间虽然大多数都是通过线上联系,但偶尔也会线下见面。

期间这段时间,两人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都做了。

2022年2月,小丽的母亲发现小丽肚子有一点微微鼓起,并且还经常有呕吐的情况。

于是小丽母亲带着小丽去了医院检查。

看到检查结果后,小丽的母亲怒了。

没想到小丽竟然怀孕了。

于是小丽母亲就逼问小丽到底怎么回事。

小丽也如实交代了和张某的事情。

小丽母亲非常生气,于是向当地公安报了案。

警方也在第一时间将张某逮捕了。

2023年1月,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

张某明知小丽未满14岁,还属于幼女,缺乏决定性行为的权利,但张某仍与被害人小丽发生了性关系,并且还导致受害人怀孕,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J罪。

但由于张某认罪态度良好,案发后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且也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综上,法院会酌情处理。

最终,在2023年5月,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并且,法院还向小丽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要求被害人家属加强对小丽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安全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两性观念,多方面全方位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要求小丽家长对小丽生理、心理、情感需要高度关注,给予关爱、陪伴、了解其学习、交友等方面情况,尤其是加大对其网络活动的监督力度,引导其积极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和健康的活动,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对于这个案件,我是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评论。

案件中的张某具体也没说多少岁,但既然能服刑,说明他至少成年了。

而只有13岁的小丽竟然和这些人打交道,哎....

最后: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