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月28日),本报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由于北京排水河清淤蓄水工程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履职方面问题,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泽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近日被认定较重不良行为一次。

据悉,针对北京排水河清淤蓄水工程在检查中发现的履职方面问题,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天津市水务局对施工单位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泽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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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认定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103319698M)、天津市泽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6737264127)较重不良行为一次,公开期限一年,记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不良行为记录,量化扣分3分。

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较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自公开之日起6个月后可申请信用修复。上述单位可依据办法要求,依法依规向天津市水务局申请信用修复。

据爱企查显示,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10月12日,注册地位于河西区珠江道29号,法定代表人为运如广。天津市泽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1日,注册地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云南路12号森淼清华园5-901,法定代表人为樊永生。(文|中国基建报 武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