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浙江省金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费跃忠(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费跃忠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2022年8月,将满47岁的费跃忠成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华市公安局局长。然而在费跃忠履新该职3个月后,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其主动投案的消息。

费跃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费跃忠

公开简历显示,1975年10月出生的费跃忠是浙江杭州人,1996年8月从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公安管理专业毕业,此后长期在杭州公安系统任职。他从余杭市公安局闲林派出所见习民警做起,到2013年12月,已经是杭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

2015年3月起,费跃忠先后担任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临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等职。2022年8月,费跃忠成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华市公安局局长。让人意外的是,在费跃忠此次履新仅仅3个月后,2022年11月16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费跃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1月18日,金华市人大发布消息,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费跃忠的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今年5月9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对费跃忠依法“双开”的通报。

通报称,经查,费跃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规投资入股多家非上市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消防验收、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费跃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费跃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齐鲁石敢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