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小学四年级语文教师刘某在校园内驾车,将该校一名一年级小学生谭某撞伤后,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一事,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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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在学校大门口挂起横幅

肇事教师刘某年仅25岁,大学毕业后考入事业编制刚刚三年的四年级语文老师,美好的前程在等着他,幸福的婚姻也正在向他招手,就这样因一场意外的事故断送了他的美好前程。年轻的语文教师被刑拘家长不接受;学校的校长、副校长也都被免职家长也不接受;学校赔偿90万家长还是不接受。被撞死的一年级学生谭某虽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的掌上明珠,爷爷奶奶心中的宝贝。但是肇事教师刘老师也是父母的依靠,也是花样年华的年轻人,人家做错了事,撞伤的学生,也自知有错,任你打,任你骂!任由法律的惩罚。该刑拘的也刑拘了,该免职的也免职了,该赔偿的也赔偿了,学生的家长还要讨回公道,这公道还要怎么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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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妈妈和涉事老师

涉事老师为了等一位女同事外出培训,出了这种事,后悔自不必说,这是肯定的。

才20多岁的年轻教师,驾照肯定也是才考的,车肯定也是刚买的,驾驶技术肯定还比较生疏。谭某在车的前面提鞋,可能是处于盲区,驾驶技术不太熟练的语文教师可能没有注意到前面有小学生,在启动车的当儿,撞上了车前的小学生。当撞上之后,语文教师肯定心里慌张,本来驾驶技术就不行的他,这时肯定不知所措,又赶紧把车倒了回来,才造成了二次碾压。

如果要说这位语文教师是故意的,那肯定说不过去,语文老师和一个一年级的学生有什么仇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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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碾压的学生

因为孩子的父母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再次在学校的大门口拉起了横幅,这种拉横幅的行为,在某些方面是为了让事态进一步扩大,引起更多媒体的关注。其实换一种角度来说,这样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涉事老师是有罪的,但是其他的学生是无辜的,学校的其他教师也是无辜的,耽误其他学生正常的学习时间可就有点不对了。有事说事,有理讲理,这种动不动就拉横幅,围堵学校的行为不提倡。

无论是医院,还是学校,只要是出现了人命关天的事情,拉横幅讨回公道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只要是牵涉到学校、教师、学生这三者之间的事,算是有理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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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门口

按道理来说,在学校出安全事故,和在马路上出现安全事故都属于交通事故,不过在学校更为严重一些,因为学校是未成年人聚集的地方,防范意识太差,因此来说,学校出现了交通方面的安全事故肯定要比在高速上或者是在马路上的责任更大一些。

就在雨还一直不停的昨天,孩子的父母和学校经过一段时间的拉锯战之后,终于达成了协议,孩子的父母要求在孩子火化的那一天,公安局、教育局和学校三个部门的领导要为孩子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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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部门的领导

孩子的父母要求公安局、教育局和学校等部门的领导为死去的孩子送行,这三个部门的领导也准时而至。在风雨中,三个部门的领导在湿淋淋的地上摆满了悼念的菊花,在淅淅沥沥的雨中,三个部门的领导泣不成声,都十分虔诚地为男孩祭奠。

对孩子的父母提出这样的要求,以及让公安局、教育局和学校的领导在淅淅沥沥的点中为一个死去的小学生送行暂且不做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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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出于这三个部门的领导前去为一个孩子送行,这颗心够虔诚的吧,这行动也够诚恳的吧,这三个部门的领导并且答应在祭奠之后,给孩子的家长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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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送行过后,事情似乎还没有平息下去,就在昨天,已经开始了有人肉攻击孩子的父母,并且嘲笑孩子的妈妈的每一次亮相,他们都穿着精心以及“破碎感”的美,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再为了博取眼球也不应该这么做,这么做还失去做人的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