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在今年4月13日下午,贵州毕节市织金县一乡镇6名幼儿老师在河边捡鹅卵石时,因上游水电站突然放水有2名教师来不及逃生最终溺亡

第二具遗体被打捞上岸是在8天后的4月21日下午,可见水流范围很大,打捞难度很大。

事发后的第45天,5月27日,该事件才被有关媒体报道出来,乡镇政府和学校回应称是6名老师系个人行为,已进行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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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事发后的第46天,5月28日,织金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才正式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称已依法成立调查组,正在全面深入开展调查。这是调查组首次公开亮相,通报并没有说调查组成立的具体时间,不知道是刚刚成立的还是早已成立。

同样在5月28日,终于有省级部门发声了贵州省水利厅回应称放水水电站由贵州能源局管理,与水利厅无关。

目前死者家属要求按工伤处理,那样的话抚恤金和赔付标准会提高很多,同时要求严惩水电站、教育局、政府、学校的责任,而政府和学校认为这是私人行为,与他们无关,更不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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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整个事件,主要存在两大争议点。

一是6名教师去捡鹅卵石是否受到学校领导的指派?按照死者家属的说法,6名教师是受到学校领导的指派才去捡鹅卵石的,因为上级部门多次来校检查过,都提出学校装饰过于简单,缺乏当地元素,建议可以用鹅卵石完善装饰。

而校方表示从未指派过6名老师去捡鹅卵石,而且根据乡镇政府的调查结果,可能其他4位当事老师也承认了没有受到学校指派,至于是迫于压力说统一口径还是实话实话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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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水电站在放水之前是否尽到通知义务?按照死者家属的说法,上游水电站当天是突然放水,并没有事先通知,在放水之后才补发了通知,并且水电站放水一般是晚上固定的时间,而当天放水是下午左右,非常随意和不负责。目前水电站并未作出回应,具体放水时间无法确定,通知和放水哪个在前无法判断。

根据报道,事发地离水电站有相当一段距离,大概有六七公里,事发地河面比较宽广,所以,是水电站突然放水且水流过大冲走的还是自己疏忽大意冲走的尚无定论。

不管怎样,逝者已矣,希望官方本着认真负责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快将事情调查清楚,早日公之于众,做好安抚和赔付工作,两位老师辛苦半辈子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