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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太可怕了,幸亏有我们的执法人员,牺牲自己生命保护大众。”大家判断一下,这句话是贬义还是褒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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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河北大城县臧屯派出所,在民警对烟花爆竹进行取样鉴定时意外发生了,发生了爆炸,现场人员有11人,搜救出9人(5人正在救治,4人已无生命),失联2人。

网络上的视频显示,派出所一层平房消失,现场浓烟滚滚,附近有些营业厅的玻璃被震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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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内一个老板讲述:“大约是下午4点钟,在店里突然听到爆炸声……”

附近的人说,事发时曾听到爆炸声,现场有建筑物坍塌。也有当地人在网上表示真的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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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官方的通告说明了这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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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从相关人士获悉,遇难和失联人员多为民警和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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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民警对没收的烟花爆竹进行取样,不小心引发爆炸造成本次事故发生。事故让人猝不及防,十多人陷入了绝境,真的让人惋惜,更有鲜活生命随着一声巨响之后变得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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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取样鉴定”,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要对烟花爆竹进行拆解包装,可能忽视或不了解烟花的“威力虽然不大,但却很容易引爆”的特性,对违规存放的危险品没有概念,其实在存放这些烟花时,相关规定在安全方面是要求非常仔细的,如果操作不当,就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抓住“取样鉴定”这几个字眼,网友提出了众多质疑:派出所符合烟花保管安全管理吗?保管烟花爆竹堆积摆放科学吗?温度、湿度合格吗?到底是烟花本身的问题还是派出所保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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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的想象中,民警一旦查获违法的烟花炮竹,就会立刻的封存并把当事人叫到派出所,进行讯问或者罚没,如果猜测的话想必是进入危险仓库的时候,没有按照相关安全条例进行检查造成了烟花爆竹的爆炸,酿成了这次安全事故,多人已不在了,可是一看报道下方的评论区,嘲讽却纷纷来了:

“专业的事干得扯蛋,扯蛋的事干得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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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取样鉴定有这个能力吗?”

“任劳任怨的同志 已经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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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直接销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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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天爷给百姓安了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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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还有人说:“鉴定时候抽烟来的吧!”这种基本的常识应该不会不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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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了一句:“有危险的时候知道找警察,现在警察出事了,说话怎么都那么冷血呢。他们也是有父母亲人的,也是鲜活的生命。”

可是下方却出现7800多个反驳的,比如:“你还是太无知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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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别人带节奏这么简单了,而是全网很多网友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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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河北大城县是禁止烟花爆竹的,不仅禁燃,连生产、运输、买卖都不可以,就事论事,他们只是做了本职工作而已。

比如一篇报道里写到:我县共查处涉嫌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8起……收缴烟花爆竹2099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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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年代警察是牺牲最多的,看着评论区冷嘲热讽、造谣诽谤的都让人感觉心寒,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说这些风凉话的你们不痛心吗?大众是他们坚实的基础和后盾,可是大众竟这样对他们,我想问问是为什么?请大家积点口德吧,有事的时候还是警察和军人冲在前头,真的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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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出疑问:“警察也能签定出烟花爆竹的质量问题吗?”

不要太无知,凭着蛛丝马迹破案的事情可不少,侦查专业需要的知识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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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很多是煽风点火的,煽动大家的情绪,有一种让人感觉到要把社会搞得动荡不安的感觉。对于这种“嘲讽”现象,还是有网友站出来搏击:“毁谤真可怕,哪个行业都有坏人,(不能)因为少数(个例)就抹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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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件不知谁来买单了,究竟是是厂家、还是商家背这个黑锅?很可能按照接下来的流程,这个贩卖烟花的老板要进去了,因为一出事总有人要负起责任的。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向警察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