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平陆县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平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标志着平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县级法定审查程序,为下一步报请省政府审批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上,平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钱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平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裴向红对《规划》前期进行的调研、论证、修改等工作以及规划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未来十几年县域经济发展以及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常委会各委员对《规划》提出了科学性、前瞻性、有效性的意见及建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平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裴向红强调,一要树立长远眼光,增强战略思维,为平陆未来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城市建设提供依据,为平陆可持续发展谋篇布局,为建设富裕、文旅、实力、开放、宜居奠定基础;二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更好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强城乡基础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让全县人民共享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三要突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全县“一盘棋”“一张图”,顺应发展规律,优化空间布局,注重与“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相结合,注重彰显平陆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使规划更加科学严谨、务实管用;四要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理念,严格责任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指标和管控要求,扎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平陆县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来源: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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