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开始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业务。

根据规定,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婚姻登记双方中有一方为安徽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市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安徽省常住户口但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安庆市的,可以在市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目前,全市共有11个婚姻登记处可以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

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安徽省内的,不能在安庆市内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按照原规定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结(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也按照原规定办理。

申请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可以直接到符合办理婚姻登记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也可以提前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方式进行预约。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结(离)婚登记的,除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过期的,需在登记前到公安部门换发有效居住证。

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掌上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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