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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联邦最高法院通过投票判决,决定巴西前总统卡多佐(Fernando Henrique Cardoso)在未经过国会批准的情况下颁布的,批准巴西政府免除国际劳工组织(ILO)第158号公约的法令为有效。该投票结果为6票支持与5票反对,以一票优势通过。

国际劳工组织第158号公约规定,雇主有义务在辞退员工时阐明辞退理由。卡多佐法令的通过,给予了巴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权利。该法令自那时起开始一直有效。

卡多佐法令于1996年12月颁发。在1997年2月,巴西国家农业工人联合会(Contag)就这一法令向巴西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诉。

该联合会指出,未经巴西国会批准,总统是不可以做出将国际劳工公约条款无效化的决定的。根据巴西宪法,将任何国际公约条款纳入巴西法律的这一过程,都需要巴西行政机构(总统)与立法机构(国会)的共同参与。

该案在巴西联邦最高法院里被讨论了20多年,直到上周五(29日)大法官们才通过线上会议对此案进行了投票,并达成了最终判决。

大法官们的决定是:若巴西政府希望无效化任何通过国会批准的国际条约,都将需要通过国会的批准。这项规则将立即生效,但不适用于在此之前所颁发的法令。换句话说,由于卡多佐法令是在1996年颁发的,所以即使在当时没有获得国会批准,也是有效的。

不过,允许雇主无正当理由解雇不代表可以侵犯员工权利,无理由解雇的前提仍然是员工获得法律规定的遣散费。因此,最高法院的决定不会改变员工的权利,现行法律不会有变化,员工将继续收到遣散补偿。

编译:No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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