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BC省省级监管机裁定了加拿大BC省的一名华裔房地产经纪的失职/不正当行为(professional misconduct),该经纪支付给客户$50,000加元,以便客户能够负担得起在列治文(Richmond)一处房产的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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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调查公众对房地产相关投诉的BC省金融服务管理局(BCFSA)裁定的结论是,该经纪W给客户的贷款构成了利益冲突(a conflict of interest),而W在执业过程中未能避免该冲突也未能向客户告知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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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W的客户在BC省的温哥华和列治文购置了两套房产,而这笔贷款主要和列治文的房产购买有关。列治文房产的购买和销售合同签订于2016年6月9,完成日期定于同年的10月4日。

合同上购买价格为$1,688,000,首付价格约为总价的5%——$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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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的经纪公司向BCFSA提供的两份“资金收据记录”表明,一份是来自客户账户的$40,000,而另一份则是W账户的$50,000。这笔$50,000的转账记录里面有一条备注“暂时借款给买家”(loaning to the buyer temporarily),BCFSA 的首席听证官安德鲁·彭德雷(Andrew Pendray)表示,W和客户均明白W为客户提供的$50,000是用于购买列治文的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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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W却抗辩道,该笔费用不应该视为贷款,因为并没有涉及利息。

首席听证官安德鲁表示,当W被问到“那这笔款项应该被称为什么的时候,W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她之后建议这笔钱应被视为赠与/礼物(gift)”。

W还表示自己和客户之前就是朋友了。

尽管W表示这笔钱是礼物,但是安德鲁却注意到,她还是尽努力确保这笔钱能收回。

此后,两人通过微信商量这笔$50,000的费用将如何以及何时归还。合同签订后的第20天,6月29日,客户将这笔费用通过电汇的方式打给了W。

W也拒绝承认这笔钱是被“偿还的”(repaid),而是“归还的”(returned),就像把车借给朋友,最后朋友归还汽车那样。

W还争辩称整个听证会对她很不公平,BCFSA已经5次修订了对她的指控。

最终,BCFSA 的首席听证官安德鲁认为W和她的客户都明白这5万加元是贷款,而不是礼物,W也是希望这笔钱能被偿还回来。

安德鲁认为贷款就是这笔钱将来会被还回来,同时附加更多的东西(利息或其他),而安德鲁也注意到,如果客户买房成功,W将收获一笔$22,538.78的佣金,如果客户因为资金不够而退出购买的话,W将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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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得这笔佣金,该处房产的购买必须完成,”安德鲁写道,“为了让购房交易有机会完成,根据购房合同的要求,房产的首付必须先支付掉。”

因为这笔钱被裁定为给客户的贷款,所以BCFSA 的首席听证官安德鲁认定这种行为违背了BC省《房地产服务法》(Real Estate Services Act),构成了利益冲突,并裁定W存在执业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具体的惩罚措施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