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24日上午,第一审判庭对江青开庭进行法庭辩论。庭长江华、副庭长兼第一审判庭审判长曾汉周和17名审判员出庭,共有5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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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法庭辩论,本该是律师与公诉人之间的“战斗”,但由于江青不愿要辩护律师,自己又看了一些相关的法律书籍,同时还向监狱要来《辞海》和《楚辞》等工具书,辛苦琢磨了好几天,写成了一份名为《我的一点看法》的“最后演说词”。

曾汉周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后,江文起立发言,揭露江青在“文革”期间的罪行。特别法庭现场只有江文的控诉声,没有其他杂音。台下的江青,闻言脸色煞白,双手发抖,猛地从座位上站起身来,指着江文开始谩骂。江文只是轻蔑地扫了江青一眼,完全不屑理她,继续发言控告。

江青脸色难看地听完江文的最后一点意见:“江青所犯的罪行,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应该从重惩处。”江青当即咆哮起来:“我不要什么陈述,就按你们的那个根据去定罪吧。我听候你们的审判,有本事把我弄去公审、枪毙!”直到这时,江青还执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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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不陈述,江青还是垂死挣扎了一下,要求站起来,念自己写的“惊世之文”:“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投降叛变,授人以柄。要害问题,两个纲领......”这颠三倒四的文字,让现场无不摇头哑然。

这位昔日的“红都女皇”,表情像演戏一样丰富,时而冷笑,时而蔑视,时而怒气冲冲,时而歪着脑袋一副傲慢模样。江青的那封《我的一点看法》,足足念了两个多小时。审判人员没有阻拦,耐心听江青念完,在场观众听得都走神打哈欠。

江青把《我的一点看法》的原文交给值庭法警后,曾汉周便问道:“还有什么要说的?”江青回答:“已经累了,到此为止吧。”今日的审判到此结束了。次日,国内外媒体纷纷报道了这场充满火药味的法庭辩论,“两江斗智”,精彩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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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后,特别法庭再次开庭,检察员江文对江青在24日的辩护词,进行了一一批驳。江文、江青之间又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江文的发言有理有据,以事实批驳了江青的诡辩,将她批得体无完肤。江青大吵大闹,不断咆哮:“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江青拼命做着无谓的挣扎,丑态毕露。江青在不断扰乱法庭秩序,曾汉周一再按铃,并出言警告。可江青不管不顾,一直撒着泼。曾汉周只得下令,要求被告人江青退出法庭,等待法庭的最后宣判。

江青一听要让自己退场,立即双手紧握住栏杆,不肯离去,大声尖叫道:“革命无罪,造反有理!”这八个字在“文革”时期尤为盛行,被江青等人当作“金科玉律”般使用,好似能将造反派、反对派的一切非法、无理行为,变得合法、有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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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不知道的是,随着“四人帮”的被粉碎,新时代已然开始,“文革”一去不复返了,原来那套不管用了,没人会听、没人会信了。见江青死缠烂打不肯走,一旁的两名女法警,强行把江青拖出了法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