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遵义市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象山派出所对1名违规操作氧焊引发火灾人员予以10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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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8时36分,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青山社区194厂内播州区国明废旧轮胎加工店发生火灾,火灾扑灭后,第一时间启动火灾调查协作机制,播州区消防大队联合象山派出所联合对该起火灾起火原因、财产损失及事故责任等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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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造成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烧毁播州区国明废旧轮胎加工店橡胶磨粉机设备1套,厂房局部受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9928元,无人员伤亡。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起火点位于播州区国明废旧轮胎加工店东南侧橡胶磨粉机设备滚筒处;火灾原因为播州区国明废旧轮胎加工店雇佣的焊工在进行氧焊切割作业时,氧焊高温引燃橡胶磨粉机滚筒上的残留橡胶粉末并蔓延扩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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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处以10日行政拘留。5月29日,朱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贵贵提醒

氧焊属于特种作业

如果从事氧焊作业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

不懂或忽视安全防护工作

一旦操作不规范或违规违章明火作业

极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

牢记动火作业“十不干”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来源:贵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