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未成年人保护

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督促酒店业落实相关要求

并对未落实“五必须”要求的

依法予以处罚

简要案情

近日,黄金岭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赣州经开区某酒店前台在给一未成年旅客办理入住手续时,未按规定登记身份证信息,未及时询问父母及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导致产生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胡某英治安罚款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该酒店责令停业整顿七日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

在现实中

一些未成年人经常聚集在酒店内

通宵上网、一房多人、男女混住

容易滋生各类违法犯罪

比如合谋拉车门盗窃、性侵、吸毒等

为切实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对于住宿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所有旅馆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落实,确保旅馆业经营者和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要求,熟练操作流程。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 赣州经开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