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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民政事业三年提升计划(2023-2025年)》印发

全力抓好“一老一小”保障体系建设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日前,《潮州市民政事业三年提升计划(2023-2025年)》正式印发,聚焦救助、养老、儿童、殡葬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全力抓好“一老一小”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补齐民生工作短板,不断提高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心中有数方能干事有方。针对民政信息化建设落后的现状,《计划》提出,构建大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化水平。加强市级社会救助数据动态监管,落实民政业务间数据共享,建立完善民政、公安、人社、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卫健、残联等行业部门间定期信息核对机制,到2023年6月底前形成市级困难群众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购买困难群众动态管理信息化服务,为基层民政干部和社工提供入户核查记录便捷工具,实时全面掌握服务情况、跟踪服务对象信息、记录入户调查情况、评估对象能力、及时反馈对象需求,对接“i 潮州”平台拓展民政掌上办服务,覆盖全市10万多名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人员,全面提高困难群众信息化管理水平。

当“银发浪潮”来袭,养老难题如何破解?《计划》提出,实施养老机构扩容提质工程,将市社会福利院(待市中医医院搬迁后)改扩建为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打造集医养结合、临终关怀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到2025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家重点为失能特困人员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加快推进饶平县颐养中心项目、潮安区颐养院项目建设,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约1600个。引导全市养老机构按照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参与星级评定。至2025年,全市超过50%县级养老机构取得省三星级养老机构认定,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

《计划》还提出,推进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建设。力争至2025年底,全市5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开展服务,不少于24个镇建有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面向辖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新建城区、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补齐。

如何提升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感”?《计划》要求,结合潮州实际,总结推广“长者食堂”经验,通过与有良好社会声誉商家合作,用便捷支付方式为65岁以上老年人及民政服务对象提供用餐补贴;广泛开展“潮爱出发”微慈善捐赠活动,多渠道筹集补助资金,扩大服务覆盖面。至2025年,增加“长者食堂”服务点20个。持续推进“潮爱出发”关爱独居困难老人行动,支持各县区根据实际试点居家养老或农村互助项目,至2025年每个县(区)分别形成不少于1个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品牌,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助餐、理发、助医或陪护等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服务水平,《计划》提出,计划征地约30亩,规划建设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解决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历史欠账和短板弱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