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5月24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显示:
2022年2月14日,执法人员依据举报线索浏览当事人上述网站,发现其通过上述网站为其销售的MacbookAir产品发布广告,广告使用了“8核中央处理器干活够爽快,用电省得狠。”“M1芯片拥有我们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等内容,并在页面右上角有“<广告>”字样。
经调查,上述页面为当事人为所售的MacbookAir笔记本发布的商业广告。MacbookAir笔记本搭载的M1芯片配备8核中央处理器,包括四个高性能核心和四个高效能核心。2021年10月,苹果公司推出了配备M1Pro和M1Max芯片的MacBookPro。M1Pro和M1Max芯片搭载的是由8颗高性能核心和2颗高效率核心组成的全新10核中央处理器,运行速度相比M1提升最高可达70%。
综上,案发时M1芯片配备的中央处理器并非为苹果公司打造的最快的。你单位在配备M1芯片的MacbookAir和配备M1Pro和M1Max芯片的MacBookPro同时销售的情况下,在MacbookAir产品广告中宣称其搭载的M1芯片“拥有我们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内容与事实不符。上述广告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编辑制作及上传发布,广告费用无法核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是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运营主体之一。5月4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发布该公司另一项行政处罚公告,涉案企业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10万元。
处罚公告显示,2017年9月,该公司在其官网宣传Apple watch series 3手表产品的内置蜂窝网络功能时,宣称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将为该服务提供支持,于“今年稍后推出”。同年12月,因通信运营商未能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该公司将蜂窝网络服务推出的时间改为“2018年推出”。
涉案企业对此辩称,此前官网所称“今年稍后推出”是根据与三家通信运营商签订的协议以及定期沟通作出的“合理商业预计”,当运营商无法实现官网“预测”的服务开通时间,官网的宣传介绍内容变更为“2018年推出”。
结合所取得的证据,监管部门认定涉案企业上述宣传介绍内容没有依据,涉案企业使用没有依据的“合理的商业预期”对外进行宣传的行为引发消费者举报。
启信宝显示,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06日,法定代表人为伽泰杰(Tejas Kirit Gala)。该公司由苹果国际运营有限公司(Apple Opera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资持股。
编辑|孙志成 杜波
校对|段炼
封面图自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开资料、央广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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