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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公安局将某案件认定为互殴,但认定结果一出便引发了网友的一片质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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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道,5月10日一女子在乘坐高铁时被熊孩子的家长扇了一巴掌,该女子并进行了一定的还击。

最终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并且对被打后还手女子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也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这种案件,最好的处理方法还是建议双方能够理性沟通,如果还是无法协商再警方介入。

同时,也应该引起各位家长的重视,加强对自家孩子的良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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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互殴事件判定

官方的这一处罚结果让广大网友们并不满意,引起了争议。

该案件为什么会引起广泛热议呢?关键在于警方将该案件性质认定为互殴。

但网友认为被打了才还手不能认定为互殴,这只是正当防卫。

那么,具体互殴是怎样判定的呢?

在刑法中,互殴的定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互相打斗、扭打、推搡,均有明显的反抗行为和相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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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其中一个人未经对方同意先行出手打人,则该人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应当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相反,如果一方是被动的,只是在正当防卫下进行相应的还击,则这个行为是具有合法性的,不应被认定为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