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东台的一名骆女士声称:1998年。她在很小之时,就遭到了亲生父母的遗弃。而当时,家庭的经济条件还不错,亲生父母单纯就是重男轻女,不想抚养女儿,于是最终将她送走,而在不到两年后,亲生父母生下了一个弟弟。

而骆女士从小就被养父母养大,并且视如己出。在骆女士19岁时,她的亲生父母竟然会过来相认。而她的养父母也是明确表示尊重骆女士的每个选择,让她放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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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骆女士从小就被亲生父母送人,与他们没有任何感情。而养父母自小将她养大,并且因此没有生养另外的孩子,于情于理,骆女士都表示没有理由去跟亲生父母相认,而自己也打算赚钱养家,赡养养父母,回报他们多年的养育之恩。

然而,在骆女士做出决定之后,她的亲生父母却三番五次给她打电话,指责骆女士没有良心,还指责她的养父母干扰他们相认。但实际上养父母并未干预过骆女士的任何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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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表示他们的身体现在出现了状况,需要骆女士前去照顾。而骆女士也明确表示,她的亲生父母还有一个儿子,应该由他去照顾。而她的养父母身体也不好,只有她一个闺女。近几个月,她的亲生父母托她的舅舅告诉骆女士,表示她的弟弟交了新的女朋友,希望骆女士能够弟弟好好相处。

而骆女士也明确表示,希望亲生父母在未来不要再干预她和养父母的任何生活,并且不要对再她进行道德绑架。

而这一段视频曝光之后,却迅速上了热搜,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而人们的想法更是出奇的一致,支持骆女士所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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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也是对这一事件发表了他们自己的看法:亲生父母在家庭殷实的情况下,却因重男轻女,将这个女孩无端送人。生而不养,又有何面目指责女孩和养父母。而且还不断进行道德绑架,没有道德的人,有资格对他人进行道德绑架吗?这是对道德的侮辱。

此外,也有人明确表示:骆女士亲生父母的丑恶嘴脸和龌龊想法已经很明显了,他们的儿子交了女朋友,离结婚已经不远了,此时认亲,让骆女士与素未谋面的弟弟相认,实际上就是想方设法让骆女士承担一部分彩礼钱,分担经济压力。这小算盘打的真是叮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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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看法:俗话说:“生而不养,断指可还。 生而养之,断头可报。 不生而养,无以为报。”而古人也显然对此类话题有了明确的答案。养父母的养育之恩,要远大于父母的生育之恩。

而法律也是明确规定,在父母将孩子送给他人之后,养父母将孩子收养之后,亲生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已经消失。而养父母也与孩子拟定血亲关系,对养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于情于理于法,骆女士都没有义务再去与亲生父母相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