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决定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登记成立。公司性质为县属国有独资企业,股东为永春县财政局,主管部门为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住所在永春县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公司职能:受权行使特定种类或特定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的部分所有权管理职责。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和耕地进出平衡指标交易。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利用低效用地。收购储备土地。参与“法拍房”等土地资产竞拍、收购。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前期开发和矿产品收购和交易。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

3、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能服从工作安排;

5、符合招聘岗位应具有的专业条件,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失信未解除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务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五、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9:00至6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9日17:00前,将报名表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图片或文档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27191234@163.com,上传材料标题需统一命名“公司+名字+岗位”(如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A01+张三)。符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5)岗位其他证件资料:如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必须提供所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无法提供则不计算年限);

6)笔试加分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

7)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照片。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28日9:00至6月10日17:00;

报考者补充材料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六、考试和资料复核

(一)笔试

1、所有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一律进入笔试环节(各岗位笔试的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加分说明详见计划表岗位“备注”栏。

4、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核合格者需关注电话或短信的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将对所有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

1、笔试成绩公示3天后,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核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2、对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为1:3。按照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标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永春网(www.zgyc.com.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则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2、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工作委托永春县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或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应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至取足名额。

八、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核。

2、被考察人员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综治、征信证明。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聘用及薪酬待遇考察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经公示合格者,将通知上岗报到。拟聘人员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拟聘人员自动弃权出现名额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果决定递补,将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后,所有人员均须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剂,且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

2、薪酬待遇:参照永春县其他县属国有企业薪酬待遇执行。

十、其他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公开招聘笔(面)试成绩公示、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永春网http://www.zgyc.com.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有关网上报名技术问题,考生可咨询0595-27191234;

2)有关职位要求及待遇问题,考生可咨询: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35-0603-6016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3860336

4、本次招聘以永春网发布公告为准。

5、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6、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附件1:《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加分申请表》

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永春县泉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

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

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加分表

来源:永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