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看过一篇文章,叫”带着锄头进城“。讲的是一个农民借调到城镇机关,主要从事文案工作。在他看来,写文章依然如同田间锄草一样,文章中一块块段落就像田地里一块块的庄稼,修改文章就像在田里锄锄草、添添苗似的,很是得心应手。“带着锄头进城”很形象地概括了他一贯的行为风格,”锄头“是他进城前后保持的主要写照。

后来,将这个体会分享给一个朋友时,问他:在你回顾自己的经历时,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他说:是高考吧,多年梦境中还有考试的情节。我说:考试、读书,这些情节最形象的代表就是书本。他深有感慨的说:我觉得自己是带着书本进城的,带着书本进城的人都是很可怜的,因为进城以后尽是输。

一个人的行为风格,体现了一些基本理念。有个朋友从农村考入省城医院,他看到医院后面满山树丛,他怎么想的:就想拿把镰刀去砍柴,而且这个情形成了他很深的记忆。他没有宏大的理想,但脚踏实地,能收获的就收获一点。相反,对读书情有独钟的人来说,视金钱为粪土,朝闻道夕死可矣。然而,正是这些执念,才让他们错过了很多美好时光。

我想知道,什么样的经历,是你们成长过程中难以抹去的记忆,什么样的情节,成了你们记忆中最深刻的烙印。这些情节和记忆,是否可以借喻于某物,或虎或木,或书或斧,如锄头喻挖掘和收获,如书本喻学问和探究。并借此,省视一下我们行为风格的利与弊,评价一下我们态度趋向的失与得,感叹一下我们人生选择的成与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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