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长春南湖实验中学微信发布《 关于 收费标准调整 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收费标准调整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吉林省教育厅联合文件《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收费政策试点的通知》(吉发改价调联[2023]320号)及《关于明确民办学校收费试点政策相关数据的函》(http://jldrc.jl.gov.cn/tzgg/202305/t20230531_8717772.html、
http://jldr.jl.gov.cn/tzgg/202305/t20230531_8717773.html),长春南湖实验中 学为收费政策调整试点学校。 依据文件精神,学校核定收费标 准为每生每学年25830元,自2023年秋季执行,学费按学年收 取,已签定协议的按此标准执行。
调整后收费标准已向长春市教育局及长春市发改委备案。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民办义务教育政策变化按照新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长春南湖实验中学
二0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长春南湖实验中学发布公告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质量的不断提升,为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同时为给孩子们创造更舒适、更具有品质的学习环境,依据整体规划,学校将在临河街以东、生态西街以西、天泽大路以南、规划公园用地以北建设一所全新的现代化高品质校舍,该建设项目启动在即。
为确保过渡期间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校舍变更信息告知如下:
2023级入学新生预计将在2024年上半年新校舍建成后随即迁入。
特此公告。
长春南湖实验中学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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