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造“正能量”营商空间,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主动出击、积极作为,针对辖区内宾馆、酒店等场所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从严从重依法处置,全力推进旅馆业场所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落实。

今年以来,先后清查旅馆280余次,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旅馆业场所安全隐患50余处,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其中,7家宾馆经营者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管理规定,被依法给予罚款及停业整顿、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警示案例

01

2023年4月,某洗浴服务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住宿行业和未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人住宿旅客信息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2023年4月23日,警方对该场所法定代表人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一千元罚款处罚,对其住宿业务予以取缔。

02

2023年5月11日凌晨4时许,尧都区某精品酒店未对在该酒店入住的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上传,也未询问其监护人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造成严重后果。5月18日,警方依法对酒店工作人员作出罚款五百元处罚,对该酒店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六个月并处罚款十万元处罚。

03

2022年以来,辖区某快捷酒店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能如实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2023年5月30日,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两万元并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处罚。

以案释法

近年来,旅馆、宾馆、酒店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行业场所。为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住宿经营者的未成年人安全保护责任。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后,公安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五必须"要求,以保护未成年人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强制报告是法定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警方提示

住宿经营者强制报告义务的落实,是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保障。

日常经营中,住宿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认真做好实名、实数、实情、实时"四实"登记,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规定。

旅馆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如果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一定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