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更好破解维权难

近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首宗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迎来终审裁定。该案件涉及40名消费者,涉案金额总计60余万元,以消费者集体诉讼胜诉而告终。(据《中国质量报》)

去年5月,深圳市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收到多名消费者对深圳市英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关门停业且不退费的消费投诉。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多次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组织调解但没有进展,于是申请与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动调解。但这家公司最终以无力退还消费者未使用完的预付款为由,拒绝配合深圳市、区消费者委员会的调解工作。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接受40名消费者的委托,以集体诉讼的方式,将深圳市英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到人民法院。

近年来,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教育培训等行业预付式消费的群体性纠纷频发,一些经营者采取预付打折、预付低价等方式,诱导、误导消费者办卡或提前预付大量资金后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甚至关门卷款跑路,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破坏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影响了消费信心。一旦商家跑路,预付卡里的钱就很难追回,因此,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是破解当前消费纠纷痛点、堵点、难点的迫切需要。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中提出,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和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集体诉讼,为消费者“撑腰”,并最终打赢官司,不仅帮助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将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增强消费者通过法律渠道维权的信心,可以说是破解维权难的有益尝试。

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经营者拒绝调解等案件,消费者委员会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帮助其挽回损失,只要法院对此事形成的有关文书生效后,对各方当事人就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这种做法比消费者个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更有意义,更有价值,不仅节约消费者的投诉成本,增强消费者对消保委的信任,还能大大节省司法资源和成本。各地消费者委员会应该对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引,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让消费者清楚怎么维权,使消费者维权更有底气,同时也能让商家从中吸取教训,规范经营行为,从而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