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十八)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楚雄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姚光明,中共党员,楚雄市新村镇西叉村委会嘎苴村民小组村民,2023年5月8日23:5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朱保华,中共党员,楚雄市鹿城镇河前社区三道河居民小组居民,2023年5月9日22:0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董发善,中共党员,楚雄市三街镇黑泥村委会董家村民小组村民,2023年5月15日22: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延福,中共党员,楚雄市东瓜镇邓官村委会老鹰窝村民小组村民,2023年5月16日23:5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楚雄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来源:楚雄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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