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惩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通报5宗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件。

冕宁县某公司非法占地案。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期间,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冕宁县漫水湾镇胜利村二组土地修建变电站。2022年9月,冕宁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2022年10月,作出处罚决定。2022年11月,当事人缴清罚款,没收符合规划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土地已退还。

会东县某村委会非法占地案。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会东县淌塘镇中坪子村土地修建村活动室。2022年6月,会东县自然资源局作出处罚决定。2022年7月,当事人缴清罚款,没收符合规划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土地已退还。

越西县龚某非法占地案。2001年10月,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越西县越城镇西宁路修建活动板房等违法建筑。2022年3月,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2022年4月,作出处罚决定。同月,当事人缴清罚款。由于当事人不积极配合,2022年5月,越西县强制拆除该违章建筑。

普格县某公司非法开采案。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当事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普格县大坪乡辉隆村非法开采铅锌矿。2022年8月,普格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2022年10月,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采运,没收非法开采的矿石并处罚款。同月,当事人履行到位。

喜德县某砖厂非法开采案。2021年至2022年11月,当事人在未取得采矿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喜德县李子乡大兴村非法开采矿产品进行销售。2022年11月,喜德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2023年5月,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采运并处罚款。同月,当事人履行到位。

上述违法案件的查处,表明了全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坚定态度。下一步,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从严查处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矿产违法行为,努力维护良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记者:彭先玲 何春

来源:凉山州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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