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小区租户在居民楼改造健身房,由于施工时将承重墙拆除,直接将31层的居民楼变成了危房,众多背负房贷的居民欲哭无泪,目前住户全部疏散,初步估计损失达1.6亿,已成立调查组。

据报道,该栋楼是居民楼,有240户住户,事发当日多人发现3楼正在施工,甚至动用了挖掘机进行作业,不明所以的业主在群中询问这3楼是要做什么,搞这么大阵仗。
有消息灵通的业主说道:据说3楼的几户业主和一位老板签了合同,将三楼租给老板改做健身房了。

业主们在群里炸了锅,部分业主表示在住宅楼干健身房合适吗?有正规的审批文件吗?还有的业主说,这样也挺好,我们楼以后不用出楼就可以健身了。

正在大家热烈的讨论时,部分业主尖叫了起来,说自家的房子出现了裂痕,询问物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随着反映问题的业主越来越多,物业也重视起来,赶紧带工作人员去楼层查看。
这一看不要紧,整个楼体出现了一道大的裂缝,已经影响到住户的安全了,物业人员赶紧要求三楼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并将情况上报了执法局。

执法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刻要求物业人员挨家挨户做好通知紧急疏散工作,并通知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风险评估及修复加固小组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事后调查了解到是一位老板看上了该栋楼3层的位置,便分别与3层的业主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用于打造标杆式的健身房。

该老板为了增加健身房的面积,放置更多的健身器材,几乎打通了横向的所有墙体,就连承重墙都没放过,为此甚至调来了铲车等重型装备。
殊不知,正是这一行为,导致了楼体的开裂,裂缝几乎从下贯穿到顶楼,已经影响到全体住户的住房安全。

很多业主还是负债买的楼,现在面临着房子住不了不说,房贷还得照样还的尴尬,据专业评估公司估算,此次楼体开裂造成整楼成危房初步损失在1.6亿元以上,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有网友表示,这回健身房老板是掏上了,本想开健身房大赚一笔,这回估计赔的裤衩子都不剩了。那么从法律层面如何分析呢?

首先,健身房老板要想将居民楼改造成健身房,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果其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形下就展开施工,并因此带来严重后果,则其本人不仅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还要遭受到行政处罚,如果由于其过失导致重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被处以刑罚。

其次,健身房老板与施工方属于施工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但相对于遭受损害的住户来讲都属于侵权责任的一方,遭受侵权的住户可以将二者作为共同被告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二者依据内部合同法律关系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本案中作为该栋楼的全体住户的权益被侵犯,属于一方人数较多的诉讼,此时原则上应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且由于案件影响较大,损失较大,人数也较多在管辖法院方面一般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三,物业作为小区业主权益的维护者,应当维护公共区域的秩序、协助管理安全防范等事项以及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如果物业明知道该侵权行为而坐视不管,或者持放任态度,只管收费,不去实地查看情况,进而造成了严重损害后果,原则上物业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承重墙不能变动这是一种常识,连常识都不懂的施工方,真不知道健身房老板是怎么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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