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把所有编外人员都统一终止原来的合同,所有人都同一天开始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重新签订合同,按照新的合同开始执行人员工资和绩效工作。

据我所知,目前河南省的很多单位合同用工模式已经开始转向第三方公司签合同模式,即已经开始把单位的合同工直接转换成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工。这种方式不科学,但是却是一个双方都暂时能够接受的折中方案。

目前是分两种情况对待处理,第一种情况,只要编外人员同意自愿放弃以前的劳动合同,直接与第三方劳务派遣签约的,原来享受到的工资待遇基本还是原样不变。第二种情况,若编外人员职工不同意与第三方公司进行签约,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和领导会分别找人谈话,告诉其相关利害关系,若坚持维权,则单位可以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一次性补偿职工(个别单位的无奈之举)。

目前就业环境不乐观,现实情况在这里摆着,编外人员尤其是女职工,并不愿意失去这样一个工作机会,可以说99%的职工都会大概率同意的,当然是不情愿的情况之下。

有人会说,钱怎么突然有了,莫名其妙的感觉,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开支,原来是从办公经费里列出的已经不被允许,但是以业务整体外包的形式来处理的工作方式也获得了财政部门的默认,起码并没有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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