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公安分局长兴派出所接到市民赵先生报警称租住房遭贼“光顾”。民警抓获窃贼后,赵先生认出竟是曾经的同事。涉案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几日前,赵先生来到崇明公安分局长兴派出所报警称,他于5月29日21时30分许下班后回到家中,发现房门被人撬开,家中物品一片狼藉,放在床头的数百元现金不见了。

嫌疑人指认入室盗窃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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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指认入室盗窃现场

民警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很快发现李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经循线追查,锁定李某居住区域。5月30日8时许,民警将李某抓获,当场查获报警人被盗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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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指认入室盗窃现场

经讯问,嫌疑人李某交代了作案经过。5月29日8时许,闲来没事的李某经过长兴镇新港村时,想起曾经一起共事的赵先生租住屋就在附近。李某来到赵先生租住处,敲门没人应答,环顾四周无人,李某便撬开房门进入,在一顿翻找后偷走现金。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崇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发现家中财物被盗,应及时报警。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防盗无小事,家中门窗出现损坏情况应及时维修更换,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通讯员:陈卫国

编辑:朱怡婷

责编:李琳、朱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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