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就是“血淋淋”的教训。乘客坐网约车没系安全带,路上遭遇了车祸谁来担责?
案情简介
凌晨小于搭乘网约车回家,当时他坐在后排,没系安全带。当车辆行驶到,某路段出口处时,径直撞向隔离绿化带和门架,不幸在瞬间发生。事故发生后,网约车司机多次询问后排乘客小于的情况,但始终没有得到应答。他立即拨打了120和110。
最终,乘客小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警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网约车司机疲劳驾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小于不负事故责任,但他没有系安全带,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的规定。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为:
一、承运人到底是谁?
承运人就是平台,因为乘客是在平台上叫的车,乘客跟平台之间建立的运输服务合同关系。承运人把这一单运输服务交给哪个驾驶员,是他们内部的事情。出现了服务意外之后,责任还是由承运人来承担。
法院认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为乘客小于没系安全带,导致事故发生时损害后果扩大,应酌情减少平台公司10%的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是否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民法典当中专门有一条,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的一方对损害的发生或者后果的扩大有责任,这时候就要分担一部分责任。这也是为了避免乘客上车了,责任全部是承运人,乘客做什么就无所谓。这不行,乘客也不能在车上想干嘛就干嘛。有些该做的,比如系安全带;有些不能做的,比如拉驾驶员,或者发生争执影响行车安全,那乘客也是有过错的。
审理判决
小于死亡后产生的各项损失金额共计120多万元,由平台公司向小于父母赔偿110多万元,赔偿后可依据内部协议决定是否向司机追偿。网约车司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法官说法
汽车在遭遇事故时,安全带起到固定和缓冲作用,可以有效防止或减轻交通事故对人体的伤害,甚至能够挽救生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系安全带是法定的义务,乘客一上车就应当系好安全带,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加重自己的伤情,还要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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