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抓住了别人的把柄,想占别人便宜,结果却引来了杀身之祸

在近日发生的江苏南通凶杀案中,行凶黑衣男子是从贵州来江苏南通的打工者,曾带着一个徒弟给受害者也就是视频中的白衣男子打工,按照做工价格,白衣男子应给黑衣男子130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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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男子先付给了黑衣男子10000块钱。此时黑衣男子与徒弟发生了矛盾,徒弟离开了黑衣男子,并带走了账单。在黑衣男子以后多次向白衣男子讨要余下的3000块工资时,白衣男子均以黑衣男子没有账单为由而拒绝付钱。最终导致了这起凶杀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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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笔者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在30年前,笔者在上海奉贤奉城的一个私人家具厂里打工,因后来事情不忙,做了半年就走了。走时和老板结帐,老板写了一张欠条给我。后来这欠条给我弄丢了,到年底去向老板要钱时,老板也没有因为我没有了欠条而为难我,只是说了一句;“就算你再把欠条拿来向我要钱,我也不会再给你钱”。随后便把钱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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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许多打工的人与老板之间是没订什么协议的,做工价格(计件)或一个月多少工资(包月)都是口头上说说的。但大多老板也都能说话算数,说了多少就多少的。

只能说这白衣男子以为抓住了人家的把柄(没了账单),从而想占人家的便宜,结果遇到了狠角色,不但让自己丢了性命,还让母亲也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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