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区选聘优秀管理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5个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范围
凡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育工作者,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理论与办学实践有机结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具有选聘相关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素养。熟悉基础教育工作,掌握教书育人和学生成长规律,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统筹谋划、组织领导、创新实践、执行落实能力。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工作实绩突出,在师生、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2.应聘校长岗位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聘副校长、财务科科长、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岗位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应聘校长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现任正职校长参聘须不超过50周岁;应聘副校长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现任副校长参聘须不超过45周岁;应聘财务科科长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应聘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以上时间截至2023年6月6日,含当日。)
4.应聘校长岗位须为现任校长或任副校长满3年;应聘副职校长岗位须为现任副校长,或任中层干部满3年(且为新区教育系统校级后备干部);应聘校级干部岗位原则上须任招聘岗位相同学段或以上学段相应职务。应聘财务科科长岗位须具有校级干部和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应聘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岗位须有校级干部、后备干部或幼儿园管理经历。(任职年限计算至2023年6月6日,含当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被辞退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6月6日9:00—11:00,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干部选聘报名表》(附件2);
(2)《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干部选聘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
(3)按目录顺序排列装订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包括身份证明材料、工作业绩材料(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反映个人业绩的实证材料)。
(4)个人业务自传(一式三份)。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须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
(二)资格审查
对申报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业绩评审
对初审合格人员,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业绩评审,评审结果按20%计入总成绩。依据业绩评审结果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业务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分数按80%计入总成绩。
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考核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考察
松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选聘工作,对参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把关,真正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2.参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哈尔滨市松北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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