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22时34分,大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桥头铝电门口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请出警”,接警后,事故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大通交警提示:交通肇事逃逸往往在一念之间,在法律和证据面前,心存侥幸只会付出更大的风险和代价,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普通的交通事故属于过失,但“逃逸”是一种故意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一样,无论驾驶何种类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都应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报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要冷静处理,及时报警,切勿心存侥幸,造成不必要后果。如果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构成了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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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审|老梁

来 源| 大通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