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地铁上有两人打架,乘警得知后上前阻止,事后得知是老人用行李占座,另外一名老人让他让座,老人拒绝了,一边的男子看不下去,双方发生口角纠纷,老人吐了男子一口痰,男子当场爆走,事后两人被乘警带走。

案发当天,一位老人坐在地铁的座位上,还用行李占了位置,没有人坐的时候,老人就不会遭受争议,可是过了一会,有乘客让老人将行李放下,他要坐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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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没有理会,自顾自地躺着,乘客年纪也不小,看到被人无视了,直接坐在了行李上来,老人还怒斥对方,将他的行李给压坏了。

乘客没有理会老人的说法,还是继续坐着,可是老人生气了,硬要乘客起身,双方发生纠纷,老人举起拳头威胁乘客,打你又怎么样?

这两位乘客的争执引来了其他人的目光,一旁的男子就劝乘客,别和没道德的老人说理,不要理他就好。

不料,老人听到男子的话语,将怒火发泄在男子身上,咒骂男子多管闲事,还提到了父母,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升级,男子不堪受辱,直接回怼老人,场面一下子紧张起来。

原本是老人和乘客的问题,可是因为男子的一句话,导致 他与老人发生纠纷,其他的乘客见状直接退开距离,担心两人打起来受伤。

没想到,老人不讲武德,朝着男子吐了一口痰,下作的动作瞬间把男子激怒了,上前抓着老人一顿锤打,老人根本没有办法抵抗,只能抓着男子的衣领反抗。

两人从口角纠纷升级到肢体冲突,乘警得知情况后,立即到车厢中将两人拉开,简单了解情况后,两人因打架被带走。

在事件曝光后,有人支持男子见义勇为,有人认为双方都有错误,还有人提出疑问,这算不算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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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此事?

1.老人和男子的打架行为,是否属于互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在法律上,互殴,即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斗殴意图、伤害故意的支配下积极实施的互相侵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老人存在过错,男子激怒后对其进行殴打,认定成互殴的可能性不大,更别说是认定正当防卫后不承担民事责任。

2.男子有可能面临行政拘留,老人的年纪大的话,给予教育。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网传视频之中,男子对着老人连续进行攻击,老人无力反抗被压倒,如果造成老人身体损伤,那么男子将面临行政处罚。

老人是60周岁以上的话,男子就会面临10天到15天的拘留,并被处以罚款,而老人的错误是霸占座位和辱骂他人,吐口水等不文雅行为,也有可能面临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老人年纪大的话,即便是给予行政拘留,那也会不执行处罚。

3.老人的行为是霸座,男子可以对其进行制止,但是双方处理问题都不够冷静,从而导致问题升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3条第3项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以警告或者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 500元以下罚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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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案的细节,老人用行李不让他人使用座位,这已经是违规行为,乘客在沟通无果后,可向程序人员反映,用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

然而,老人是和另外一位乘客发生纠纷在先的,只是因为男子的一句好心提醒,到头来被抓走,乘客还没有站出来帮男子澄清,可想而知帮助的那个人有多怂,男子勇于担当责任,就看执法人员如何解决此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