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吉林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吉林省推进国家

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3〕5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将吉林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吉林省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玉亭 省长

副组长:蔡 东 常务副省长

刘 凯 副省长

刘化文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吉林省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赵海峰兼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需要发文的按照《省委、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吉厅字〔2018〕46号)相关规定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xxgk.jl.gov.cn/szf/gkml/202306/t20230602_8718921.html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编辑:王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