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森林资源保护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绿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印发《关于加强辖区内自发鸽鸟市场、非法捕猎点执法检查力度的通知》,联合属地街道、属地执法队、属地派出所、区森林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自发鸽鸟市场、曾发生非法捕猎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台账精准打击。根据“2023绿剑行动”要求,按照“市级协同、区级联动”模式,针对我区范围内自发鸽鸟市场、曾发生非法捕猎点等场所作为工作重点,建立重点点位检查台账并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前期摸排、梳理自发鸽鸟市集中时间,开展精准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对涉及的十里河路边自发鸽鸟市、大宁山庄北路边自发鸽鸟市、南顶村路边自发鸽鸟市、右安门路边自发鸽鸟市、万丰公园自发鸽鸟市(原岳各庄路边自发鸽鸟市)共5个自发鸽鸟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8次,出动执法人员258余人次,出动车辆63车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救助野生动物13只,没收鸟笼5个。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根据“2023绿剑行动”要求,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森林督查结果的通报》内容,对林地资源加强监督管理,对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进行立案查处。截止目前,共收到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8件,违规占用林地类线索1件,已全部立案查处。

三是依法依规强化案件办理。截至目前,共立行政案件14起,其中野生动物类案件3起(检查发现1件、公安移送1件,举报1件),林木林地类案件11起(其它部门移送10件,举报1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件(含2022年立案1件),撤案5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共处罚金108.9825万元,其中野生动物类处罚金1.92万元,林木林地类处罚金107.0625万元;没收野生动物1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只,北京市重点保护动物7只),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855平方米。处理接诉即办等举报19件,其中野生动物类8件,涉林涉绿类11件;经核实,立案1件,目前已结案,其余举报均正常办结。

是妥善处理舆情。近期,我局接举报反映万丰公园存在野生鸟类被非法交易的现象。接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举报情况调查核实。

经核查,举报中的地点位于万丰公园内,是一处流动式自发市场,主要为随地摆摊无照经营商贩。每周二上午有人员聚集,其中有年龄较大遛鸟人员前往。该自由市场最早发源于南沙窝桥下,经过联合打击,于2017年左右转移至大成路附近,2021年转移至京港澳高速路南,2023年转移至京港澳高速路北,近期又转移至万丰公园里。

针对万丰公园鸟市出现舆情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举报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并联合市园林绿化综合执法队、市森林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大队、区公安分局西局派出所、六里桥街道办事处、六里桥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召开了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对万丰公园存在野生鸟类被非法交易的现象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争取尽早取缔该点位的自发鸽鸟市。

5月23日上午,我局联合市园林绿化综合执法队、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大队、西局派出所、六里桥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万丰公园管护单位45人,进行现场执法行动。执法过程中,邀请区检察院进行现场督导,执法行动中对无照商贩进行物品暂扣处理,同时对现场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我局将与多部门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举一反三,对曾出现过非法交易的自发鸽鸟市集中力量,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求属地对万丰公园加强养护管理,制定措施严禁车辆随意进入,强化对随意摆摊、无照经营的执法。加强保护动物的普法宣传。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做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研究法律、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规范执法人员自身行为,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的执法办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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