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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金华平安婺城 供稿/安地派出所 编辑/诸葛彦利 审核/金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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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捕鱼方式

对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破坏极大

对捕鱼者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

婺城公安分局安地派出所

加强辖区内梅溪流域巡逻力度

积极开展夜间巡河工作

在连日常态巡逻中

安地派出所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案

将3名顶风作案的非法捕捞嫌疑人

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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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凌晨12时许

民警陈文琳在巡逻至梅溪2段时

发现不远处的河道边有灯光

疑似有人在非法捕捞

为了不打草惊蛇

民警向派出所请求增援

并通过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

锁定嫌疑人吴某身份

因吴某处在的捕鱼位置不便抓捕

民警与增援力量封堵其

上岸必经的两条出口

“守株待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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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不要跑!”民警声音一出

吴某提上“战利品”拔腿就跑

陈文琳箭步追上

抓住鱼筐

一把将其成功抓获

被捕后

吴某对自己携带电鱼工具

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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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安地派出所获得线索

王某夫妇二人在梅溪流域非法电捕鱼

经过两天的排摸

近日

民警在王某夫妇经营的土菜馆中

将正在处理水产的王某夫妇当场抓获

目前

两起案件的嫌疑人都已

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自然环境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醒

2023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警方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和谐美丽家园。切勿贪图一时美味,用生命安全做赌注,进行非法电鱼。

供稿/安地派出所 编辑/诸葛彦利 审核/金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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