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二)按照公告、志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认定、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主要从事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县以下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站点),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等工会服务职工工作机构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岗位。按区域招聘原则,铁力市总工会5人;嘉荫县总工会9人;汤旺县总工会1人;丰林县总工会1人;南岔县总工会3人;大箐山县总工会2人;伊美区总工会6人;乌翠区总工会2人。合计29人。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对复转军人和有工会、党群、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工作经历者,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证书人员,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7年6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 聘 程 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7日(上午8:3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报考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证明)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的县(市)、区总工会报名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总工会的岗位,不能多区域重复报考。县(市)、区总工会汇总报考材料(复印件)后统一报到市总工会组织部复审。
3、资格审查报名携带所需相关材料如下:《伊春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志愿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复转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员证明),有工会、党群、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公章);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员)证书人员,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它与职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4、招考单位联系方式经资格审查无异议的,由县(市)、区总工会电话通知考生到伊春市总工会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需缴纳考务费45元。
五、考 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进行。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按岗位在此次考试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七、公示、聘用时限及待遇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伊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在伊春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县(市)、区总工会将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期满自动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经伊春市总工会审核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报省总工会备案。
2.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伊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工资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和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3.市总工会设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下称“储备库”),未被聘用的人员,将纳入储备库,待聘用单位出现人员缺额时,可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补足。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组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春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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