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中常常会出现孩子随监护人移居困难的问题,作为父母自然不可能留他们一个人自己生活,那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解决呢?广东省惠州市的苏女士和男方非婚生育一孩子,但没能走到一起,如今她有了新的爱情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所以就想将孩子带到Hong Kong定居。可是出入境却拒绝了她的申请,只有找到孩子生父做DNA和到场签同意书才能办理。对于这种涉外婚姻的情况,孩子如何能随母亲移居Hong Kong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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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婚姻非婚生子女随母移居——证明亲子关系

因为是非婚生育,孩子随母亲移居须提交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资料,所以在办理出入境手续前需要先去调取分娩档案记录,证实孩子是亲生的。当事人无法自行申请打印分娩记录,可以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让他人帮忙处理。但如果档案丢失无法查找,那就要到场采血做司法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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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外婚姻非婚生子女随母移居——开取相关证明

非婚生子女生父失联做不了亲子鉴定,确认不了抚养权监护权,就需要去开取相关证明,证明情况属实,孩子父亲处于失联状态,一直是母亲在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孩子的学籍证明以及社区居委证明等都是很好的辅助证明材料。

三、涉外婚姻非婚生子女随母移居——办理出入境手续

涉外婚姻非婚生子女随母移居前面两步都做好,下一步办理出入境手续就容易了,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情况说明等。苏女士提交材料,配合说明情况,证据依据充分之下,出入境部门会先受理申请,待走访调查、层层核准审批通过之后,孩子就可以随母亲移居Hong Kon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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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孩子不在一起生活,难免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还是留在父母身边抚养会更好。当你们遇到涉外婚姻孩子随父母移居困难的问题,你们又是如何抉择的呢?是否会坚定的选择让孩子留在身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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