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人网宣传推广:18121680880

最近,71岁的宿迁市民尹女士反映:她在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期间,被病友撞倒受伤,造成相关腰椎新鲜压缩骨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5日,尹女士因血糖不稳定到该院内分泌科住院治疗。当日下午5点半左右,她到护士台前面领取晚饭时,排在前面的一名女患者突然晕倒,撞到尹女士的身上,尹女士又撞到了墙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众人的帮助下,尹女士回到了病房,“做CT也没做出来什么,就是腰疼,后来医生给我打一针止疼针。”尹女士说。

晕倒的女患者在另一个病房,因CT检查没什么问题,尹女士没有索要这名患者的联系方式和姓名。“她妈向我赔礼道歉,我说没有事,她也不是有意撞我的,是突然晕倒撞我的。”

之后头部鼓包消下去了,但腰部持续疼痛。事发第四天,腰部核磁共振检查单结果显示:尹女士腰椎T12椎体新鲜压缩骨折,建议手术。而那位晕倒的女患者已经出院了。

尹女士说,她为此做的检查以及手术总共花费了2万多元,目前全记在个人账户上。住院期间意外受伤,院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及赔偿,但经过交涉后,院方表示他们没有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该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周某表示:“这个肯定和医院没有什么明显关系,这是两个患者之间的问题。你们家想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诉求赔偿或者什么的,是可以走法律途径的。”

尹女士的女儿有些气愤:“怎么没有关系?一个病人送到你医院来看病,并没看好反而加重了病情,被撞了都没有人承担责任。”

该院患者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某介绍:“所有在我们医院就医的患者信息,我们是不能对泄露的。如果她需要患者当时的信息,我们有几个途径,第一,公安机关来查案,包括我们的卫生主管部门来查也可以;患者本人如果希望起诉的话,她可以通过律师出具相应的比如说函件、律师证、委托书等等这些手续,到我们医院调取相应证据,我们肯定是配合的。”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松指出,院方以保护患者隐私为由,拒绝提供晕倒女患者的姓名并无过错,但在这起事件中,除了晕倒女患者外,院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该对尹女士的意外受伤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和赔偿。

通沟通,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表示,他们已经封存了事发时的相关监控录像和资料,随时准备司法机关前来调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尹女士和家人正准备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今日头条@ 江苏新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免费发布招聘求职信息!